根據《國務院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标準的通知》(國發〔2023〕13号,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貫徹落實事項公告如下: 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标準,由每個嬰幼兒(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别按50%扣除。 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标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獨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不超過1500元。 需要分攤享受的,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 三、納稅人尚未填報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享受,系統将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标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在2023年度已經填報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系統将自動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标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 四、《通知》發布前,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并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納稅人本年度後續月份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可以在2023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繼續享受。 五、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