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業治理方面的注意事項 1.股東出資不實承擔連帶責任 企業注冊資本的真實與充足不僅有利于保護客戶利益,更與企業及股東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企業注冊資本虛假或者在經營過程中被抽逃出資,将使企業股東喪失有限責任制度的保護,可能被卷入債權人提起的訴訟中。 2.其他股東出資不實被牽連 與他人共同投資設立企業時,請務必關注合作夥伴是否履行了出資義務,這不僅關系企業利益,更關系自身利益。如果合作夥伴沒有履行出資義務,在企業對外負債的情況下,可能就合作夥伴的過錯向債權人承擔責任,盡管在對外承擔責任後可向合作夥伴追讨,但增加了風險。 3.設立公司須真實簽名 設立公司時的登記手續較為繁雜,請務必親自簽署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否則一旦發生紛争,可能對公司股權歸屬造成不利影響。 4.隐名股東風險大 隐名投資雖然不被法律完全禁止,但蘊藏較大法律風險,法律對隐名投資人的股東資格認定标準要求非常嚴格,且隐名股東資格不能對抗第三人,代持人可以處分股權。建議不選擇以隐名方式與他人共同設立公司。 5.收購股權須登記 如果您向他人收購公司股權,收購合同生效後請務必盡快辦理企業工商登記變更手續,否則将面臨無法真正獲得股權的風險。未辦理變更登記也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股權可能被再次出讓。 6.公司章程慎重簽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一旦發生争議,将成為法院判斷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主要依據。建議在參與制定公司章程時務必仔細衡量、慎重簽署,謹慎使用格式文本。 7.勤勉義務要遵守 公司的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請務必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這些規定将可能導緻向企業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8.中小股東須尊重 經濟環境變化形勢下,更加需要全體股東同舟共濟,齊心協力。中小股東與控股股東同樣是企業的投資者,請善待中小股東,尊重其參與權、表決權,保障其知情權,保護其利潤分配權等各種股東權利。很多公司因為大股東不尊重中小股東造成股東内讧無法正常經營。公司内部争議容易導緻公司治理出現僵局,不僅可能将公司以及股東卷入訴訟,消耗公司的人力、物力,在極端情況下可能導緻公司解散。 9.按照規定程序解決分歧 公司的投資者之間産生分歧十分正常,建議遵循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解決争議。召開股東會前,請務必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方式與内容通知股東,如果沒有妥當地履行通知義務,所形成的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可能将被法院撤銷。建議更多地以磋商的方法化解公司内部分歧。 10.結束經營要清算 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可能因種種因素需要結束營業。請務必注意按期履行投資者的清算義務。怠于履行清算義務導緻公司财産貶值、流失、毀損或者公司帳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的,股東将面臨直接承擔公司全部債務的風險。 補充:《民法典》第70條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義務人應當及時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執行機構或者決策機構的成員為清算義務人。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主管機關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